江蘇德克沃熱力設備有限公司蒸汽發生器的核心功能是通過能 量轉換將水加熱至沸騰并產生蒸汽,其工作原理可概括為 “能 量輸入→熱量傳遞→汽水轉化→蒸汽輸出”的連續過程。不同類型的蒸汽發生器(如燃煤、燃氣、電熱等)在能 量來源和具體裝置上有差異,但核心原理一致。以下從通用工作流程和關鍵系統原理 兩方面詳細說明:
一、通用工作流程(以燃料型為例)
無論燃料類型如何,蒸汽發生器的基本工作邏輯遵循 “水→加熱→蒸汽” 的轉化鏈,具體步驟如下:
水的預處理與供給
原水(自來水或井水)先經水處理系統(軟 化器、除氧器等)處理,去除鈣鎂離子(防結垢)和氧氣(防腐蝕),然后通過給水泵送入蒸汽發生器的鍋筒(或汽包)中,形成一定水位的水層。
能 量輸入與燃燒 / 加熱
對于燃料型(燃煤、燃氣、燃油、生物質):燃料在燃燒室內通過燃燒器或爐排充分燃燒,釋放熱 能,產生高溫煙氣(溫度可達 800~1500℃)。
對于電熱型:電能通過電加熱管轉化為熱 能,直接加熱鍋筒內的水(無燃燒過程,更簡潔)。
熱量傳遞至水
高溫煙氣(或電加熱元件)通過受熱面(如水冷壁、火管、水管)將熱量傳遞給鍋筒內的水:
水冷壁:布置在爐膛四周,直接吸收火焰輻射熱,使水部分汽化。
對流受熱面(過熱器、省煤器):煙氣在流動中通過對流換熱,進一步加熱水或蒸汽。
此過程中,水吸收熱量后溫度升高,最終達到沸點并轉化為飽和蒸汽。
蒸汽的分離與凈化
鍋筒內的汽水混合物通過汽水分離器(如擋板、旋風分離器)分離,飽和蒸汽被引入過熱器(如需過熱蒸汽),進一步加熱至指 定溫度(超過飽和溫度);分離出的水則回流至鍋筒水層,繼續參與循環。
蒸汽輸出與煙氣排放
合格的蒸汽(飽和或過熱)經主蒸汽閥輸送至用汽設備(如汽輪機、換熱器);低溫煙氣(經受熱面換熱后溫度降至 150~250℃)則通過引風機排入煙囪,部分設備會在排煙前通過省煤器回收余熱,提高 效率。